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推荐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浙师训〔2026〕25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学校从事教师教育、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拟推
荐的专家须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高校教授。重点推荐具有学科优势和培训特色的专家。
二、推荐名额
个人自愿申报,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3位。
三、报名材料
学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填写《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者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研究成果证明及其他能够证明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电子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请于2026年6月9日中午12:00之前通过钉钉发送给继教院牛静老师,联系电话:56700098。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专家库推荐人选信息表
附件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3:关于推荐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