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第四批培训机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
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数字化管理师、机器人、增材制造、密码和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等14个职业。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的技术技能人员培训经验,达到年培训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三、申报材料
(一)《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2);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时间
请各分院仔细研读通知,结合专业建设实际,借鉴和完善以往成功项目的经验,开发和设计研修项目,按要求编写计划,填写申报表。电子版申报表于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钉钉交由继教院牛静老师,联系电话:56700098。
附件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四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