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
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分院、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工作内容:
1. 详见附件通知文件
2. 网站通知链接:https://jxjy.moe.edu.cn/
(终身学习制度建设任务申报指南、自学考试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三教统筹协同创新任务申报指南、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
二、时间:
项目须在 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提交继教院,继教院统一上传平台。
三、联系人:
材料钉钉发送,咨询:毛宇辉 56700105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