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进一步体现专业优势,参与全省相关工种题库的制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与开发单位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面向各分院、部门征集2025年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与开发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开发项目
开发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415X”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康养托育 等技能人才评价需求量较大的职业;
2.2018年及以后发布最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
3.已有省级题库使用时间在5年及以上,或原题库资源已不 适应当前产业发展的职业。
(二)开发单位
开发单位应是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研究或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性研究,且在业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单位,具体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备与开发项目相适应的专职人员且有充分协调能力;
3.具备组建合规专家团队的能力;
4.具有题库开发所需经费的保障能力;
5.曾牵头或参加国家新职业研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或 承接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评价)题库开发,且较好完成任务的机构优先考虑;
6.曾承接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评价)题库开发,出现中途无理由退出或推进工作不利导致项目无法完成,以及违反保密规定等问题的机构不得申报。
二、材料报送
请有意愿申报的分院或部门填写《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题库开发项目申报表》(附件1)。
申报表纸质材料(盖章)请在3月17日(下周一)下午4点半之前送至继教院周斌老师,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钉钉。
联系人:周斌0571-56700104继续教育学院3104办公室
三、相关说明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当同一职业(工种)申报的牵头单位超过1家时,由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申报单位专业团队力量、资金保障能力、题库开发经验等情况择优确定。
(二)省级题库开发牵头单位应完善专业人员团队,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保障。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牵头单位给予适当财政经费补助。
附件1: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题库开发项目申报表
附件2: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与开发单位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