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初评的通知

供稿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5日 09:16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

基地试评估初评的通知


各相关分院:

根据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初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对象工种

1. 电梯安装维修工(特种设备学院)

2. 服装制版师(达利女装学院)

3. 化学检验员(生态健康学院)

二、初评材料

1.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初评分为自查自评、初评、结果公布三个阶段。自查评阶段需报送三个材料:自评报告、评估表(详见附件2)和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请相关工种对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表》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

2. 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培训与认定实施情况、质量管控与监测情况、卷库开发与评审情况,以及每个开班计划的培训方案、评分表、成绩表和监控影像资料等内容。字数为1500-2000字。

3. 对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展专家培养的基地,需做出书面说明,报市职建中心同意后,不纳入本次初评范围。

三、报送时间

请相关分院于126日下午430分前,按通知要求将自评报告、《评估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3104办公室周斌老师。咨询电话:56700104.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初评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表

附件3: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初评材料清单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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