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
基地试评估初评的通知
各相关分院:
根据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初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对象工种
1. 电梯安装维修工(特种设备学院)
2. 服装制版师(达利女装学院)
3. 化学检验员(生态健康学院)
二、初评材料
1.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初评分为自查自评、初评、结果公布三个阶段。自查评阶段需报送三个材料:自评报告、评估表(详见附件2)和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请相关工种对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表》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
2. 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培训与认定实施情况、质量管控与监测情况、卷库开发与评审情况,以及每个开班计划的培训方案、评分表、成绩表和监控影像资料等内容。字数为1500-2000字。
3. 对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展专家培养的基地,需做出书面说明,报市职建中心同意后,不纳入本次初评范围。
三、报送时间
请相关分院于12月6日下午4点30分前,按通知要求将自评报告、《评估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3104办公室周斌老师。咨询电话:56700104.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初评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表
附件3: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试评估初评材料清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