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社会培训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5日 13:32 点击量: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社会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省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校社会培训工作。

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审批

(一)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等开展社会培训工作,原则上必须在项目正式开展前三日,通过学校钉钉系统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为:经办人(分院社会培训联系人)→分院(部门)负责人→继教院院长→分管校领导→抄送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二)社会培训项目有协议、合同的,必须按学校合同管理规定,完成合同汇签流程。

(三)为维护学校社会声誉,委托培训项目必须严守底线。一是受委托的项目必须合法合规,二是委托方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开展宣传。

二、规范项目运行

(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培训计划开展项目运行,继教院将不定期进行项目现场检查,形成二级监管、闭环式的管理流程。

(二)严格规范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按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课酬金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三)注重项目过程性材料的积累,包括协议、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计划、培训照片、培训报道等。

三、规范及时报送

(一)项目结束后,原则上一周内,按要求整理有关项目的材料,及时上报给继教院(项目未结束的,不填报。每个项目只填报一次。)。上报时,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分院+32学时或短期培训+培训项目”,将项目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联系人:继教院徐剑院长(相关表格见附件)

上报材料清单:

1.职业院校社会人员职业培训佐证材料说明(PDF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职业院校社会人员职业培训参训人员明细表(PDF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培训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4.过程性材料:包括协议、合同、通知、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计划、培训照片、培训报道等,

(二)填报项目为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承办,由二级教学单位申报,且培训经费到二级教学单位账号上的项目。

(三)各二级分院开展的社会培训项目,纳入二级教学单位当年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原则上,每年年底的二级分院社会培训数据,为减轻二级教学单位工作压力,不再另行统计,以日常上报的数据为准。

(四)所有社会培训材料,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统一由继教院整理、汇总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职业院校社会人员职业培训佐证材料说明

附件2职业院校社会人员职业培训参训人员明细表

附件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培训情况统计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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