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浙江省“农民工学历提升与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8日 13:2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响应国家战略发展服务杭州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支知识性、技能型、创新型的产业工人队伍,根据《关于申报浙江省“农民工学历提升与能力提升行动”参与院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7号)的要求,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项目申报。

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围绕数字经济、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环保、健康、旅

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产业的人才需求;

2.申报专业提前与产业、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进行沟通对接,确保形成一定的招

生规模(原则上每班学生数不少于25人);

3.申报专业根据在职企业员工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教学质量;

4.鼓励在农民工集中的代表性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学习与实训

中心”;

5.各二级学院将2020年拟开设的成教专业名称于1月14号14:00点前,报继续教

育学院毛宇辉老师,联系电话56700105。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月8日

附件一:《关于申报浙江省“农名工学历提升与能力提升行动”参与院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7号)

附件一:

浙教办函„2020‟7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浙江省“农民工学历提升与能力 提升行动”参与院校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产业工人队伍,助力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总工发„2019‟74号)要求,现就开展“农民工学历提升”(成人本专科)参与院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内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的高校、广播电视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可以申报“农民工学历提升”参与院校。省内设点开展网络教育的学习中心需以举办学校名义进行申报。

(二)申报学校应具备正规的办学资质,具有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社会信誉良好。

二、申报要求

(二)申报学校在申报材料中需填报相关的开设专业,开设专业要围绕我省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产业的人才需要。

(二)申报学校能够根据农民工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制订适合企业职工学习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在线教育学习资源,提供多样化学习方式,方便农民工随时随地开展个性化学习。鼓励在农民工集中的代表性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学习与实训中心”。

(三)按照“工会补贴一点、院校减免一点、职工个人承担一点”的学费分担机制,申报学校能够提供学费减免等优惠措施。

(四)申报学校能够提供学习资源保障,愿意将已建成的课程学习资源提供给全省农民工学习。

三、其他要求

(一)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的高校结合申报条件直接向浙江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自主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

(二)申报方式采用直接填写《浙江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院校申报表》,经校领导签名并盖上学校公章后,书

面各一式3份发送至省总工会宣教部和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和PDF格式。

(三)如有不明事项,可电话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总 工 会 宣教 部 胡 慧 霞 , 电 话0571-85117573, 邮 箱1206406987@qq.com; 省教育厅 职 成 教处 周仙 宝 , 电话

0571-88008681,邮箱2582628249@qq.com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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